刘春旭律师
刘春旭律师
内蒙古-通辽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1:59)

咨询我

刘春旭,男,系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4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担任通辽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辽某大型酒店、通辽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通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曾接受大型投资担保公司的委托处理过该公司系列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2016至2017年度,作为信访局值班律师协助政府接待多人次来访群众,积极妥善的帮助政府部门处理法律层面的信访事务。本人擅长处理各种合同、公司纠纷,包括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公司治理纠纷等,本律师每年代理民事、刑事案件50余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典案例如下:1.内蒙古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人代理原告方,原告方主张的千万余元的工程款均得到法院认可,并向被告依法主张了利息损失。2.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诉山东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人代理原告(上诉人)二审案件,一审判决原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二审判决原被告双方解除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定金。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3.内蒙古某公司诉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联四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追偿纠纷案件,本人代理原告,被告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产停业。经多次沟通、协调,被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以本人名义对上述债务进行担保,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并由科尔沁区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科4.龙某诉某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某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某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在科尔沁左翼后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没有达到原告预期的情况下,本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代理原告龙某,在一审开完庭后,被告公司主动与原告达成和解,和解结果达到了原告龙某的诉讼预期。5、内蒙古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某担保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件,本律师代理被告公司,在经过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审判情况下,均达到了诉讼预期,法院均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人在执业过程中,与大量民营企业、国营企业、政府机关进行业务往来,帮助企业审查日常合同、处理人事纠纷,帮助政府机关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等,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拥有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案及处理经验,并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丰富的诉讼经验。邮件:444509604@qq.com地址:内蒙古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CD区西门北50米(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

展开更多
  • 工程建筑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劳动纠纷
  • 公司法
    • 刘春旭

    • 律师

    • 1150520********40

      已认证
    • 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

    • 09:00-21:59

    • 内蒙古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蓝湾CD区西门北50米

刘春旭,男,系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4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担任通辽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辽某大型酒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通辽
  • 执业单位: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50520********40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